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08年1月3日、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询问控股股东并自查后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08年1月3日、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询问控股股东,并自查后认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增发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之中,无其他重组及股权转让事宜;
2、除已披露的增发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给公司的回复函称:我公司在未来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无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及股权转让事项;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