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8年1月4日,证券日报刊登《海泰发展 “金融+地产”双核驱动》一文,文章内容简述如下:
1、“滨海高新区未来属于集团的地产建设项目,将全部交由海泰发展经营,集团持有的全部土地资产将逐步注入海泰发展。”
2、“据了解,海泰集团以私募股权基金的方式,曾先后设立了海泰戈壁基金、海泰创新资本基金、弘迈生物医药基金,共吸引外部创投基金近4亿元。”;“这部分金融资产也将成为海泰发展的房地产业务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3、“海泰发展独有的企业孵化服务不仅仅是为其工业地产主业找到了市场依托,提供了效益保证,更为其进行金融股权投资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机会。”;“以海泰数码为例,起步之初注册资本仅50万元。海泰发展对其战略注资500万元,持有97.6%股权,经扶持“孵化”而今转让海泰数码账面净值已达4574.73万元,收益近十倍。”
4、“海泰发展将进入一段高速、稳定增长的阶段,三年实现百亿市值指日可待。”
二、澄清说明
公司针对上述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澄清如下:
1、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控股集团”)发展及资源配置布局规划,海泰发展是海泰控股集团行业布局中唯一从事以工业地产为核心的房地产开发运营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据此制定了突出工业地产业务核心地位,逐步成为产业园专业开发、运营商的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基于上述战略,于2007年4月从海泰控股集团购买了两块工业用地,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积极扩大土地储备是公司重点工作,但目前公司尚无上述报道所列事项相关工作计划,也未从海泰控股集团获知相关信息。
2、经与海泰控股集团核实,文章所列基金确属海泰控股集团所有,但目前公司本身对于该部分金融资产的注入尚无相关工作计划,对该部分金融资产是否注入也未从海泰控股集团获知任何相关信息。
3、文章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泰数码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并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12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文章所述公司三年实现百亿市值一事,实为公司2007年制定的市值管理中期战略目标。
以上涉及的相关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