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分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66,540,201股,占公司总股本573,357,970股的29.0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选举李利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166,54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2、律师姓名:崔雪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对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08-00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李利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选举李利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长。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