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未了上海华明长征电气将对簿公堂
2008年0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本报记者 陈其珏
历时两年的“中国商业秘密纠纷第一案”虽已悄然落幕,但这并未让涉案双方——长征电器(现改名“长征电气”)与上海华明之间恩怨了结。上海华明昨天宣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12月14日正式驳回长征电气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维持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此案件,并将进入实体内容审理阶段。这也意味着两家公司最终将以“名誉侵权”官司对簿公堂。
2005年9月,长征电器向贵州省有关部门举报肖日明及上海华明涉嫌侵犯该公司商业秘密。因举报从时间追溯上跨度达23年,涉及金额5亿元。该案2007年6月悄然落幕。但此后,上海华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相关媒体、长征电器及其大股东银河科技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6月26日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