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有关资产被续行查封的公告
2008年0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ST秋林 编号:临2008-00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有关资产被续行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1月7日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4)庆执字第14-6号”,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
被执行人:黑龙江北方华旭金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黑商终字第2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分行于2003年12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本院于2005年1月10日查封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19号的房产,现因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续行查封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19号的房产(证号为南00066452)。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上述《执行裁定书》所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已在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2006-003号”中做了详细披露。
该房产查封期间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使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