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月8日上午9时在兰州市张掖路219号基隆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克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程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会议以现场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以传真进行表决的董事5人,副董事长王景胜先生、董事王承济先生、董事焦永强先生因出差未参加会议,董事周长福先生因事未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内容如下:
一、会议以0票回避、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兰州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信用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向兰州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申请2008年流动资金贷款信用额度壹亿贰仟万元,期限壹年。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克华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二、会议以1票回避、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半年,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克华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08-00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4,000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8,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56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半年,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此次担保经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克华,注册资本伍仟万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啤酒原料的购销,自营或代理啤酒原料的进出口业务,农业新技术开发,工业用盐的批发,零售。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至2007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10,249万元,负债总额5,4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000万元,负债率53.23%。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贸易为主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金需求量大、周转快,有偿还此笔贷款的能力,公司愿为其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16,56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