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确认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保破字第01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鉴于公司破产管理人已接受债权申报,审查债权申报材料,编制债权表,并提交了2007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2007年12月26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债权予以裁定确认为:
1、优先债权共255,911,622.69元,优先债权人6家。
2、税款28,110,115.78元,税务机关2家;其中1家税务机关另有税款5,511,112.03元,确认为临时债权额。
3、普通债权4,076,579,181.67元,普通债权人240家(其中28家债权人债权额确认为0元);其中4家普通债权人另有普通债权576,309,571.61元,确认为临时债权额。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 ST宝硕 编号:临2008-003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从公司破产管理人处获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召开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定于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厅召开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题是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 ST宝硕 编号:临2008-004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从公司破产管理人处获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出资人发出召开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1月26日(星期六)下午14时
2、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厅
3、会议召集人: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会议议题为: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进行表决,即全体股东让渡其所持的部分股权。
6、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07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出席会议,股东可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7、其他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8、本公司受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负责股东登记事宜: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8年1月14日、15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5号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71051
(4)联系人:蔡永起先生 陈洁女士
电话:(0312)3109607
传真:(0312)3109605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8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一 | 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 |
注:授权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择或不选都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 ST宝硕 编号:临2008-005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1月2日停牌,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日前,公司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保破字第01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重整。并定于2008年1月25日下午14时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厅召开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2008年1月26日下午14时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厅召开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
因涉及债务减免、资产重组及股权调整等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9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