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月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天捷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及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各项议案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决议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莲岳路厂区拆迁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我司莲岳路厂区的用地拆迁补偿方案,即厦门市政府对我司原莲岳路厂区用地进行拆迁,作为市档案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单价为2442元/平方米,面积31725.85平方米的土地收储总价77,474,525.7元。董事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拆迁补偿方案框架下与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签署具体拆迁补偿协议。
2、根据补偿方案以及莲岳路厂区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产权结构状况(土地使用权归属本公司厦门金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上的房屋及设备归属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总补偿价款中本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得补偿额为58,371,017.81元,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应得补偿额为19,103,507.89元。
莲岳路厂区自1998年以来一直为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该公司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厦门集美灌南的新厂建设项目)已于2006年建成投产。本次莲岳路厂区用地拆迁补偿,扣除土地帐面净值802.35万元以及异地搬迁的损失,产生的净收益为5034.75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