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部分开发商影响较小
2008年0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文祺
最新一轮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随着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一则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对此,花旗发布报告指出,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要点之一为“土地闲置满一年又不足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花旗认为,“满一年又不足两年”的时间界定,是以土地出售合同上的动工日期计算,并不是按土地交易时间为起点。因此对于以竞投、挂牌等形式获得土地,以及资金周转操作顺利的开发商来说,这一政策没有影响。在报告中,花旗指出包括中国海外(0688.HK)、中渝置地(1224.HK)、远洋地产(3377.HK)等房企,皆属于受影响较小的开发商。
而据记者了解,早先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以及1年内动工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或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的,皆可算作是闲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