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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同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增加“三农”信贷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央行日前下发了2008年1号文件,要求央行各分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优化信贷结构,适当控制非农贷款。央行称将继续对农村信用社执行相对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并允许部分农村信用社提前支取特种存款。
“三农”信贷
优于非农信贷供应
日前召开的央行2008年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在促进结构调整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优化信贷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扩大支农信贷投放。为此,昨日下发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春耕备耕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落实从紧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央行各分支行应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贷款规划指导。同时,注重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积极增加支农信贷投放。根据《通知》,央行各分支行要做好对涉农信贷投放的指导和监测工作,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合理优化信贷结构,适当控制非农贷款,优先保证“三农”信贷需求,切实加大对“三农”的信贷资金投入。
为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央行将对中西部地区和粮食及大宗农产品主产区调增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支持其加大支农信贷投放。央行要求各分支行要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加大支农再贷款额度调剂力度,将支农再贷款集中用于春耕生产资金不足的地区。并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机。
此外,央行要求各分支行充分发挥再贴现工具的结构调整作用,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和农副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环节的票据,各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贴现。
农村金融机构继续执行
相对较低存款准备金率
尽管央行今年很有可能继续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以收缩流动性,但这一调控方式将不会对农村金融机构产生影响。
在实施与一般商业银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央行将强化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执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业内人士称,此举有利于保证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的资金充足。
除继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外,《通知》还规定,部分农村信用社可提前支取特种存款,增加春耕旺季信贷资金来源。对已办理特种存款,同时涉农贷款比例较高、支持春耕资金不足的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其增加支农信贷投放的合理资金需求,提前支取特种存款,并按其实际持有期限对应的特种存款利率标准计付利息。
此外,央行要求继续引导农村信用社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提高对“三农”贷款的积极性。
积极创造条件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作为支农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村信用社将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根据《通知》,农信社要在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加强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
对于农信社的改革原则,央行提出,要坚持市场主导,稳妥推进辖内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股东和法人的自主选择权,防止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农村信用社兼并重组,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市)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
《通知》称,将为农村信用社加入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农村信用社资金汇划、汇兑困难的问题。对涉农贷款投放比例较高的农村信用社,支持其优先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
《通知》还要求,按照商业化原则,引导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以办理大额存款协议的方式将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对邮政储蓄返还的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应集中用于支农信贷投放。
为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准确判断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金投放效率,央行拟将信贷登记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范围扩大到全国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