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与南航集团签租赁协议
2008年0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南方航空今日公告称,公司昨日与南航集团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与《房屋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每年向南航集团支付的年度租金分别为2182万元和4847万元,两者合计为7029万元。
与此同时,南方航空还分别与南航集团两家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了相关框架协议。其中,公司在与中国南航集团客货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客票、航空货物运输、包机包板销售代理和库区内操作及库区外派送等延伸业务框架协议》中规定,双方的合作范围主要包括机票销售代理、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包机及包板代理、库区内操作及库区外派送等延伸业务、包机包板销售代理业务;交易上限为年度的销售金额不超过2.5亿元/年。同时,公司还与中国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公司签订了《进出口委托代理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进出口服务、清关服务、报关及检验服务及招投标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协议的交易上限为年度佣金总额不超过9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