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设立辽宁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与香港中国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风电)合资设立。公司于2008年1月9日与中国风电签订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国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一家合资企业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拟合资成立辽宁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双方之间无关联关系。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49.5MW,投资总额港币5亿元(约合人民币4.76亿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1.68亿元(约合人民币1.6亿元)。公司持有51%股权,中国风电持有49%股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亲自出席董事10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平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投资。
3、根据《公司章程》,以上对外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合资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提交审批机构批准。《合资合同》将自审批机构签发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合资方介绍:
香港中国风电发展有限公司(CWP DEVELOPMENT LIMITED)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是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成立并存在的公司
企业住所:注册地址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8号金龙中心20楼3室
法定代表人:刘顺兴
经营范围:中国风电是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0182.HK)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风力发电业务的企业,总部设在香港。其重点经营领域为风力发电厂投资运营、风力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风电项目前期开发、风电技术咨询、风电厂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及风力发电设备制造。
申华控股曾于2007年6月与协合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太仆寺旗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详见2007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编号“2007-14号公告”),而中国风电与协合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皆属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风电掌握了大量的风能储备资源,并在风力发电厂建设方面拥有现成的设备资源,优势突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辽宁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投资总额: 港币5亿元
注册资本:港币1.68亿元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技术服务,风力发电的研究、开发及工程配套服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投资双方拟通过合资设立辽宁申华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合作,在辽宁省彰武曲家沟设立彰武49.5MW风力发电场。该地区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乡东南约3km处,场址处多为带状、高差较大的丘陵地形,是辽宁省风能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属于辽宁省规划的风电场厂址。该地区风能资源达到了3级标准,具有良好的开发条件。项目前期勘探工作已完成,并由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出具了可研报告,经测算,此次通过采用大功率发电机组,年上网电量可达1.0931亿度。工程计划工期为12个月,预计于2008年6月开工,2009年5月底全部建成。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资比例与出资方式: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港币5亿元,注册资本为港币1.68亿元。申华控股出资港币8568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一,以相应的人民币现金出资;中国风电出资港币8232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四十九,以港币现金出资。
债务融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差额,应由合资公司从国内外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直接贷款筹集和/或由合资双方按《合资合同》规定的其各自认缴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股东贷款解决。
其中,申华控股为合资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中国风电将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抵押给申华控股,作为反担保。向合资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应按合资公司与双方分别签订的股东贷款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执行。合资公司为取得银行贷款,经董事会批准,可用其资产作为抵押。
经营期限:合资公司的期限自成立日起三十年。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将由合资双方按照各自在合资公司的出资比例委派的董事组成。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由申华控股委派,三名由中国风电委派。如果合资双方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了调整,那么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人数也应做相应的调整。申华控股委派董事长,中国风电委派副董事长。
五、该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世界新能源产业的飞速发展以及我国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和新能源行业本身的巨大前景,顺应当前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的条件下,我公司已跨入了风力发电行业的门槛。通过实际运作的项目切实体会到风力发电项目操作的可行性。通过与专业风电开发企业中国风电的合作,迈开投资风力发电产业的步伐,抓紧手中的资源优势,力争取得规模效益,形成在经济效益和资本市场上双赢的局面。此项目的建设不仅将为公司带来较高且稳定的收益,同时也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风电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建立一家合资企业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
3、《彰武曲家沟风力发电场49.5MW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