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
2008年0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 ST宝硕 编号:临2008-006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了的(2007)保破字第01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2008年1月3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保破字第01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重整,在重整程序中将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宜,为保证重整程序顺利进行,2008 年1月9日,河北省保定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金华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大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颐和丰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148,499,749股、22,000,000股、15,546,605股、12,723,314股、7,083,513股、2,413,056股、2,183,763股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8年1月9日至2009年1月8日,上述冻结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