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月11日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南京油运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443,976,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受董事长刘锡汉先生的委托,常务副董事长朱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外处置一艘单壳VLCC的议案》:
443,976,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2、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4艘5500吨级化学品船的议案》:
443,976,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3、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增加1艘4万吨级油轮的议案》:
443,976,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4、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443,976,7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 200股弃权。
5、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43,976,9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景忠、周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7 证券简称:长航油运 编号:临2008-002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