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目前,公司因筹划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停牌。债务重组事项公司已签订《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有关事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07-084、085;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因此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08-005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下称“华源步云”)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纠纷的三份传票,案号:(2008)甬民二初字第1号(下称“第1号案件”)、(2008)甬民二初字第2号(下称“第2号案件”)、(2008)甬民二初字第3号(下称“第3号案件”),原因系中国农业银行奉化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奉化支行”)于2007年12月10日向该法院提起的三份民事起诉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事诉讼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奉化市支行
第1号案件被告: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
第2号案件和第3号案件第一被告: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由
第1号案件:2005年3月2日,华源步云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华源步云以位于奉化市塘下的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农行奉化支行申请自2005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1日止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1,000万元,并均于2007年2月15日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
第2号案件:2006年7月3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6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2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475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2,640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7月至9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
第3号案件: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835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2月至3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
农行奉化支行向法院诉讼请求:要求华源步云归还农行奉化支行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至借款归还日止的利息;并要求华源步云承担农行奉化支行的律师代理费和案件诉讼费用;在第2号案件和第3号案件中,还要求本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