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8年0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08-00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月11日,有媒体刊登题为“矿业并购再度升温 中国镁业盯上精伦电子”的报道。该文称“据悉,辽宁海城一家大型镁矿企业已经盯上了上市公司精伦电子,意欲通过并购借力资本市场。”针对此报道,公司经询证公司排名前三名大股东-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曹若欣先生、蔡远宏先生(合计持股103,074,657,占41.9%)和公司管理层后作出如下澄清:
1、截止到目前,公司及前三大股东未与任何矿业企业商谈过资本合作和企业并购问题。公司目前的前三大股东承诺未来3个月不会发生与报道所指企业及其他任何矿业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