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申请自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07年12月7日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根据公司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兵团农六师一○二团向公司捐赠现金26,303,660.50元。截至2007年12月28日,一○二团已将上述现金捐赠款先行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另外,本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相关资产,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资产认购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适宜。
公司实施股改方案其他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之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ST百花 编号:临2008-005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
资产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本次拟以3.82元/股的价格向农六师国资非公开发行4,689万股股份,用于购买其持有的天然物产70%股权,天然物产70%股权评估值高于认购股票总价款的金额19,909,510.46元,由农六师国资捐赠给公司。
2、本公司向农六师国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资产交付日:2007年12月29日。
3、2008年1月8日,本公司办理完成资产认购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二、方案通过情况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村”、“公司”)2007年向特定对象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六师国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方案分别经公司200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07年5月23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07年9月4日审议通过。2007年11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产暨非公开发行新股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85号)核准,农六师国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86号)核准。
2007年12月17日,《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向农六师国资以3.82元/股的价格(即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价格)发行4,689万股股份。农六师国资以其持有天然物产70%股权的评估值(199,029,310.46元人民币,基准日为2007年3月31日)作价认购,评估值高于认购股票总价款的金额19,909,510.46元,由农六师国资捐赠给公司。
上述农六师国资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流通。
四、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涉及的资产交付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农六师国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其持有的天然物产70%股权,已于2007年12月29日完成资产交付。上述资产的交付已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07]202号验证。
五、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农六师国资发行了4,68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农六师国资以相关资产认购。2008年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资产认购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及主要股东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非公开发行前 | 非公开发行后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6,890,000 | 33.09 | ||
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28,022,438 | 29.56 | 28,022,438 | 19.78 |
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 14,220,113 | 15.00 | 14,220,113 | 10.03 |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740,037 | 5.00 | 4,740,037 | 3.35 |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 731,250 | 0.77 | 731,250 | 0.52 |
农六师一○二团 | 586,912 | 0.62 | 586,912 | 0.41 |
流通股 | 46,500,610 | 49.05 | 46,500,610 | 32.82 |
合计 | 94,801,360 | 100.00 | 141,691,360 | 100.00 |
六、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
百花村本次非公开发行暨重大资产收购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具备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暨重大资产收购所涉及的资产收购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经完成证券变更登记手续,待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暨重大资产收购将实施完毕。
七、备查文件
1、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验资报告》;
3、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