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35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39.86%,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主要原因是: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43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
1、一些股东认为北亚相关案件没有结案,这种状况不宜开展股改;
2、一些股东认为公司目前的状况以重组的方式开展股改更为合适。
另外,公司无法与长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滨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林元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联系,希望上述三家公司能主动与本公司联系,以便顺利开展股改工作。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5 股票简称S*ST北亚 编号:临2008-007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7年4月27日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十五条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自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之日起,至所涉事项解决或200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每半个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07年8月20日、11月19日、12月3日、12月17日分四次公告了部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在此之后未有新的事项得到解决。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