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通过低价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一批转让报批“困难户”,从上周以来接连获得正式放行。
上周四和周五,SST 深泰和中科三环先后公布了股东权益变动结果。其中,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取得了占SST 深泰总股本29.46 %的9166.128 万股国有股;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通过取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56.7%的股权而间接持有中科三环5.2%的股权。SST 深泰和中科三环国有股转让的共同点有两个,一个是转让价格比较低;一个是转让协议签署时间较长。
2005 年10 月14 日,由自然人控制的西格玛公司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SST 深泰《股权转让协议》,每股转让价格只有0.03 元;2006年6月23日,同样由自然人控制的新纪元公司以30620 万元拍得宁波电子56.7%股权。由于中科三环当日收盘价为11.54元,5.2%股权对应26399792 股折合金额就是30465万元,接近30620 万元竞拍价,是次转让等于是新纪元公司白白得到了宁波电子其余资产。
早在2006 年2 月6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批准了西格玛公司受让SST 深泰29.46%国有股。同样,中科三环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国有法人股变更为境内法人股的相关事宜也在2007年6月20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而SST 深泰和中科三环直到上周才获准刊登股权变动结果,表明实际的报批过程是一波三折。
据了解,与SST 深泰和中科三环类似的国有股低价转让的报批“困难户”还有不少。
以市价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是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由于上述暂行办法出台之前经过很长时间的反复征求意见并数易其稿,期间国有股通过转让变更为法人股的报批进程一度几乎完全中止,甚至还产生过是否需要对已经获批但尚未完成过户的转让国有股价格进行追溯调整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