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8-00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8年1月13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广东物价部门拟全面下调电价的相关新闻,称12日广东省物价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电价改革,实行销售电价区域性同网同价,全面下调工业和居民的销售电价。若该项改革得以实施,则广东省居民用电平均每度下降1分钱左右,而工业电价每度可以下降2到3分钱。
二、澄清说明
公司每台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均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定。公司目前未收到上网电价调整的相关文件。
三、必要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电价政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