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4,021,41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月1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1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集团)关于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此之外,兰生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兰生集团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6年1月19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在上述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5元/股(期内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
2、承诺履行情况:
兰生集团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没有发生因分配、转增股份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为兰生集团一家,期间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7,232,1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0%,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兰生股份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兰生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4,021,41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兰生集团 | 147,232,192 | 52.50 | 14,021,410 | 133,210,782 |
合计 | 147,232,192 | 52.50 | 14,021,410 | 133,210,782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于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项目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国家持有股份 | 147,232,192 | -14,021,410 | 133,210,782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47,232,192 | -14,021,410 | 133,210,782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33,196,000 | +14,021,410 | 147,217,41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33,196,000 | +14,021,410 | 147,217,410 | |
股份总数 | 280,428,192 | -- | 280,428,192 |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