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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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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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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28版:信息披露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暨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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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966                    证券简称: 博汇纸业             编号:临2008-00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2,200万元

      ● 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数量:2,200万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8,4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2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刊登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07-010),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2,2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该合同有效期自2007年1月30日起至2008年1月23日止,经合同双方协商该合同提前执行完毕。

      2007年12月17日,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2008年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为其在2008年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2008年1月8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08年桓台字第000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2,2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该合同有效期自2008年1月8日起至2009年1月6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方和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板纸及纸制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7年9月30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0,360.77万元,负债总额为28,511.31万元,净资产为11,849.46万元,净利润为595.96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

      (1)主债权: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08年桓台字第0004号)

      (2)主债权金额:人民币2,200万元

      (3)主债权期限:自2008年1月8日起至2009年1月6日止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即自2009年1月7日起至2011年1月6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在2008年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8,4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2,200万元。

      截止本公告之公告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6,2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保证合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