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后的转换费用收取标准及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各只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费用)按照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列示执行。如标准申购费率(费用)调整,基金转换费的计算相应调整。
上述基金转换费用收取标准及转换费率自2008年2月22日起执行,原基金转换费用收取标准及转换费率同时废止。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招商基金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招商基金旗下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2、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5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
转换份额计算方法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精神,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自2008年2月22日起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为“外扣法”,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采用“外扣法”计算,各基金之间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
其中: Y = 转入基金Y的份额
X = 转出基金X的份额
a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基金X的份额净值
b = 转出基金X的赎回费率
c = 转换转入金额所对应的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费率差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c = 0)
d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Y的份额净值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依据上述转换份额计算方法的调整要求,对《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一)《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在“十、基金的转换”中,将以下内容:
“1、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假设某基金持有者欲将原持有的基金X转换为另一基金Y,则
Y=[X×a×(1-b)×(1-c)]/d
其中:Y为转换后可得到的基金Y的数量。
X为原来持有的基金X的数量。
a为转换当日基金X的单位资产净值。
b为基金X的赎回费率。
c为转换费率。
d为转换当日基金Y的每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其中转换费为经办业务手续费,由基金管理人收取,转换费率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进入转出基金资产,作为对转出基金其他持有人的补偿,赎回费最高不超过1%,赎回费率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
修改为:
“假设某基金持有者欲将原持有的基金X转换为另一基金Y,则
■
其中: Y = 转入基金Y的份额
X = 转出基金X的份额
a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基金X的份额净值
b = 转出基金X的赎回费率
c = 转换转入金额所对应的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费率差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c = 0)
d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Y的份额净值
2、转换费用: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转换费用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进入转出基金资产,作为对转出基金其他持有人的补偿,赎回费最高不超过1%,赎回费率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
(二)《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在“九、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六)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和转换份额的计算”中,将以下内容: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Y = [X×a×(1-b) ×(1-c)]/d
Y = 转换后可得到的基金Y的份额
X = 原来持有的基金X的份额
a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X的单位资产净值
b = 基金X的赎回费率
c = 转换费率
d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Y的单位资产净值”
修改为: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
其中: Y = 转入基金Y的份额
X = 转出基金X的份额
a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基金X的份额净值
b = 转出基金X的赎回费率
c = 转换转入金额所对应的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费率差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c = 0)
d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Y的份额净值”
(三)《招商安本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六)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和转换份额的计算”中,将以下内容: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Y = [X×a×(1-b) ×(1-c)]/d
其中:Y = 转换后可得到的基金Y的份额
X = 原来持有的基金X的份额
a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X的份额净值
b = 基金X的赎回费率
c = 转换费率
d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Y的份额净值”
修改为: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
其中: Y = 转入基金Y的份额
X = 转出基金X的份额
a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基金X的份额净值
b = 转出基金X的赎回费率
c = 转换转入金额所对应的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费率差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c = 0)
d = 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基金Y的份额净值”
三、注意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相关基金最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将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登陆查阅。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转换份额计算方法变更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招商基金旗下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3、相关未尽事宜投资者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本公告及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5日
招商基金关于招商优质成长基金(前端)、
招商核心价值基金在工行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及参加该行定投业务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1月15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各网点正式推出招商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及招商核心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并自公告之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具体活动规则详见附件)。现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1月15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招商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及招商核心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人民币。目前,工行推出投资期限为3年、5年和8年的三种基金定投品种(分别对应的基金定投品种代码为361、601和961),划款期限皆为一个月。
三、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招商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及招商核心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办理招商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的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则须首先开立中登深圳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注:已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者除外),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五、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六、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中国工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并经注册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可于确认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通过本业务申购份额的赎回业务办理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九、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或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2、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
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http://www.icbc.com.cn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cmfchina.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
二、活动目的: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参加工行基金定投业务。
三、产品范围:招商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招商核心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等所有开通工行基金定投的基金。
四、活动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五、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工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六、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七、中国工商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