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中纺B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所持本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获悉,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04,423,535股股份(其中:国家股53,228,752股、社会法人股51,194,783股)实施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年1月11日-2009年1月10日。
上述冻结的原因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关联方上海电气资产管理责任公司诉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94条的规定实施上述冻结。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5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中纺机 编号:临2008-00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纺B股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900万元清欠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7年9月15日曾作出关于2900万元清欠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07-032号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环保)控股的南京东浩胶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胶粉公司)、南京东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塑公司)分别诉公司控股关联方南京苏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厦公司)占用资金2300万元、600万元案件,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胜诉后,因苏厦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判决、胶粉公司和橡塑公司亦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故由东浩环保代位申请执行。
公司于2007年8月14日申请代位执行申请书及相关证据送达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收到法院(2007)宁执字第332、333号《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不久上述代位执行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理由系东浩环保不是权利人。对此东浩环保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苏执监字第220、221号《民事裁定书》:申请复议人东浩环保公司的申请复议请求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执监字第222、223号民事裁定;
二、撤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执字第332、333号民事裁定;
三、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执字第332、333号案件继续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目前,东浩环保公司已进一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