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修改提案,也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日:2008年1月14日上午8:30
会议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38号公司大楼二号楼四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7日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主持人:杜尧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3397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西晋通邮电实业有限公司撤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97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鉴于山西晋通邮电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期至2006年9月30日已经到期,公司已经歇业一年多,期间不断产生新的损失。经对其资产债务的反复盘查,目前撤资我公司可能将还存在4900万元以内的损失。
为彻底解决遗留问题,防止产生新的损失,公司从山西晋通中邮电实业有限公司撤资,承担该块损失。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尹好鹏、汪华)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附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