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2007年1月20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法国ARJOWIGGINS公司签订的《关于建立合资公司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详见刊登于2007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约定,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与ARJOWIGGINS(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AW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子公司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1,470万股股份以1.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W公司,总价款为2,499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尽快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将其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全部股权转让给AW公司,该股权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比例为49%,共计1,470万股,每股价格为1.70元人民币,总价格为2,499万元人民币。
2、协议双方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股权转让,并且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以上所提及的转让的股权仅在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得到相关登记机关的登记后(“登记日”)方始生效。
4、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499万元人民币,该股权转让款应当于登记日后8日内向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付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宝德纸业”)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470万元,占总股本的49%;AW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总股本的51%;经营范围为纸及纸制品制造、销售。公司住所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工业园区。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预计将为公司增加1,541万元左右的收益,由于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尚待审计,因此,上述收益可能会和实际收益数额存在差异。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