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近日与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浣纱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该行向武汉中大永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亿元人民币,用于该公司在武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委托贷款期限为2008年01月11日至2010年01月10日。年利率为9%。
武汉中大永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裕龙,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二、关于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已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公告
日前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期货字[2007]34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批准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据有关统计显示,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07年代理成交额为12,616亿元,位列全国期货公司代理成交额第四名(详见《上海证券报》2008年1月3日A8版有关报道)。2008年公司将在继续做大做强商品期货的同时,积极向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及衍生品方向发展,按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营业部数量及规模,并积极争取早日成为全面结算会员。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1月15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中大股份 编号:2008--007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