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补充协议公告
2008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08-00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购售电补充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十一五”期间三峡电能消纳方案的请示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546号,以下简称“三峡十一五消纳方案”)文件精神,按照2006年12月28日我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的《2006-2010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长期合同”,已于2006年12月29日公告)的相关约定,近日,我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07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补充约定2007年度三峡水电站计划送国家电网公司合约电量为483.9亿千瓦时,三峡送电到省电量的分配原则按国家批准的三峡十一五消纳方案执行,合约电量执行国家批准的送电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和重庆的上网电价;超合约电量的上网电价按合约电价的80%计算。按照长期合同的约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当合同一方未完成合约电量且超过合同约定的2%免责区间时,责任方将承担相应的有限经济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