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日前收到宁夏银川市地方税务局银地税发[2008]3号《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经宁夏地方税务局宁地税函[2007]291号《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同意,公司自2006年至2007年用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实施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合计投资国产设备7975.95万元的40%可抵免企业所得税(合计3190.38万元),抵免期限5年,具体抵免日期及每年可抵免金额由银川市地方税务局核定。本次抵免所得税事宜对公司2007年度损益影响金额尚待银川市地方税务局核定,且本次抵免所得税事宜不影响公司2008年1月11日披露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的业绩增长区间:130%-160%。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03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宁财(建)发[2007]1438号《关于下达2007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给公司下达2007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预算793万元,用于公司13条水泥粉磨生产线节能改造项目的建设。截止目前,上述财政奖励资金拨付工作尚在办理中。本次拨付的资金只是60%的部分,剩余40%的部分待项目完成后,财政部将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核,并据实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收到上述财政奖励资金时暂作为递延收益,待公司13条水泥粉磨生产线节能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形成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本次财政奖励资金事宜不影响公司2007年度损益。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