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2008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08-01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简称民康企业)持有本公司25,103,034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近日,公司接到民康企业持有本公司股票变动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2007年9月12日,依据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将民康企业持有本公司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5%)限售流通股司法裁定给自然人朱清。
2、2008年1月4日,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深圳市盈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拍卖形式竞得民康企业持有本公司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4%)限售流通股,。
截止2008年1月14日,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共司法划转本公司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9%)限售流通股,尚持有本公司18,103,034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