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启用期货业务新细则白糖持仓至70万手提高保证金
2008年0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钱晓涵
⊙本报记者 钱晓涵
为适应上市品种不断增加和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方便广大会员和投资者对业务规则熟悉掌握,郑商所对原来的期货交易有关业务细则进行了合并和修订,新修订的业务细则已于2008年1月7日经第五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备中国证监会。《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等六个办法将于2008年3月1日起实施,《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于即日起实行。
为更贴近市场发展的需要,新版郑商所期货业务细则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比如,为拓展白糖期货发展空间,将其一般月份开始提高保证金的持仓数量由40万手提至70万手;一方面反映了郑商所体察市场需求,及时扩大市场容量满足投资者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交易所控制风险能力的提高。另外,根据新修订的业务细则,郑商所所有品种一般月份和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持仓都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进行扩大,这无疑有利于郑商所上市品种今后的做大做强。
为体现服务市场的理念,郑商所还在新版期货业务细则实施了一系列的让利、方便会员的措施。比如,将PTA和棉花的仓单转让手续费降低50%,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将会员结算准备金中的货币资金计付利息标准由0.72%提高到1.53%,以提高会员收益;为鼓励和方便企业机构参与期货市场,对套期保值的申报时间、建仓截止时间进行了延后处理;将交割配对原则调整为买卖双方均认可方可配对,不仅体现了对买卖双方的公平,也更方便了原有集中交割的品种;对交割月前一月出现涨跌停板的品种,采取只扩大停板幅度而不提高保证金的措施,这既可控制市场风险又不增加会员和投资者的成本。
另外,交易所为满足投资者阅读和品种对比的需要,将所有品种的费用以公告的形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