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08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08年1月16日假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401室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南常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南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常置业”)增资4,832万元。本次增资拟采用现金和实物方式:
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资1,45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拟以实物方式增资3,382万元。实物方式增资部分系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南京西路1574、1576、1578号(轻工机械大厦)的二层商铺,建筑面积为837.64平方米的房地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该部分房地产的帐面净值2,191,954.08元,根据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沪大华资评报(2008)第002号],该部分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3,382万元。
本次增资后,南常置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842万元,公司将持有南常置业100%的股份。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郑树昌、沈黎君、于成钢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沈黎君先生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米展成、凌敏贤、沈黎君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选举凌敏贤先生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施蓓、于成钢、沈黎君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选举于成钢先生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郑树昌、米展成、于成钢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选举郑树昌先生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