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开通时间:2008年1月21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全国范围内的东莞农信信通借记卡。
三、适用基金范围:本公司所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操作说明
1. 尚未持有东莞农信信通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请事先到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申请东莞农信信通借记卡。关于东莞农信信通借记卡的相关业务,详情请咨询22385338。
2. 已持有东莞农信信通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按照提示申请开户或者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3. 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持东莞农信信通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支付的申购款项日单笔交易限额最高100万元,日累计交易限额最高为100万元。
六、费率
1、持东莞农信信通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我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申购费率,不按金额分档,统一按0.6%的优惠费率收取(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赎回依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2、中银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费与赎回费均为零。
3、网上交易方式下的相关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
长城电子借记卡基金网上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不含深圳市,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面向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只要投资者持有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即可进行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2008年1月21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
三、适用基金范围:本公司所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操作说明
1. 尚未持有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长城电子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请事先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网点申请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长城电子借记卡。关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长城电子借记卡的相关业务,详情请咨询95566。
2. 已持有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长城电子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按照提示申请开户或者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3. 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持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长城电子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支付的申购款项日单笔交易限额最高100万元,日累计交易限额最高为500万元。六、费率
1、持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长城电子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我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申购费率,不按金额分档,统一按0.6%的优惠费率收取(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赎回依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2、中银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费与赎回费均为零。
3、网上交易方式下的相关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麒麟储蓄卡基金网上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广州农信”)合作,面向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只要投资者持有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即可进行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2008年1月21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
三、适用基金范围:本公司所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操作说明
1. 尚未持有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的个人投资者,请事先到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申请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关于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的相关业务,详情请咨询961111。
2. 已持有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的个人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按照提示申请开户或者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3. 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持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支付的申购款项日单笔交易限额最高100万元,日累计交易无最高限额。
六、费率
1、持广州农信麒麟储蓄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我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申购费率,不按金额分档,统一按0.6%的优惠费率收取(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赎回依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2、中银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费与赎回费均为零。
3、网上交易方式下的相关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基金
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08年1月21日起,对通过国泰君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本优惠活动已由国泰君安证券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国泰君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费率
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限于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登录国泰君安公司网站:www.gtja.com
2、拨打国泰君安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4、中银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免长话费);021-38834788。
本优惠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