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08年1月15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1月17日在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华所)为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7年度审计费用为146万元。
近日,公司接到岳华所通知,岳华所与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原岳华所将不再出具审计报告,我公司的审计报告将以中瑞岳华的名义出具。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拟聘任中瑞岳华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变。
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二、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详细内容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08-04)。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股票代码:600795 编号:临2008-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2月2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时间预定半天。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8年1月25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另持单位证明,于2008年1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1501室办理登记手续,北京以外的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六.联系事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高 殷廷大
电话:(010)—58682100、58682105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七.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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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