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08年1月18日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张志泉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名,代表股份6,972.2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555.9966万股的23.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1830万元并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1830万元,期限三年,全部用于归还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的逾期贷款。
对上述重组贷款,本公司及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抵押、质押担保:
以本公司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第十五层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18167号),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号望海酒店第一层西边大厅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66号)为上述重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房产的四年收益权为上述重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股东表决情况:6,972.2546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7287万元并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7287万元,期限三年,全部用于归还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新华支行的逾期贷款。
对上述重组贷款,本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及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抵押担保:
以本公司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第第一、七、二十七层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8032、48033、48034、48035、48036、48037、48038、48039、48040、48055、48058、48059、48060、48061、48070、48071、48072、48073号),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号望海酒店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84、44382、44374、44385、44383、44375号)及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8号望海商城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3、39891、39896、39894、39900、39901、39902号)房产为上述重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股东表决情况:6,972.2546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本公司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5400万元并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5400万元,期限三年。
对上述重组贷款,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抵押担保:
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8号望海商城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0、39888、39909、39880、39912号),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号望海酒店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86、44388号)及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19529、19253、18471、18474、18457号)、海口市大同路1号第一商城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12741、HK012661、HK012658号)为上述重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股东表决情况:6,972.2546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叶兰昌、刘彬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