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司合成氨厂相关资产进行对外合作的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司合成氨厂相关资产进行对外合作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以公司合成氨厂相关资产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关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丁方”)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煤化工产业合作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股东大会批准该合作事项,则授权总经理在该合作方案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作协议。
合作方案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分别以现金或实物一次性缴清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方式为:
1.甲方以现金出资12250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35%。
2.乙方以实物和现金出资10500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30%,其中一部分以本公司合成氨厂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出资。
3.丙方以实物出资10500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30%。丙方以其合成氨厂现经营管理的房屋、设备、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评估作价出资。评估资产价值中超出10500万元的部分由新公司承债式收购。
4.丁方以现金出资1750万,占新公司出资额的5%。
详见本公司董事会临2008-2号公告(2008年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008年1月18日,本公司收到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本公司合成氨厂拟出资、转让实物资产的《评估报告》和北京岳华中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巨化集团公司拟作为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估价报告》。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拟出资的合成氨厂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造气车间部分设备)、车辆等。资产账面价值为10,160.73万元,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资产评估价值为10,500.01万元,评估增值为339.28万元,增值率为3.34%。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07年11月30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账面净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D/B*100 | |
建 筑 物 | 6,566.89 | 6,566.89 | 7,450.05 | 883.16 | 13.45 |
机器设备 | 3,593.84 | 3,593.84 | 3,049.96 | -543.89 | -15.13 |
资产总计 | 10,160.73 | 10,160.73 | 10,500.01 | 339.28 | 3.34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岳评报字[2008]A001号)。
二、本公司拟转让的合成氨厂资产
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在建工程等。资产账面价值为35,677.38万元,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资产评估价值为38,062.07万元,评估增值为2,384.70万元,增值率为6.68%。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07年11月30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账面净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D/B*100 | |
存 货 | 3,474.62 | 3,474.62 | 3,777.75 | 303.13 | 8.72 |
机器设备 | 31,629.11 | 31,629.11 | 33,710.67 | 2,081.57 | 6.58 |
在建工程 | 573.65 | 573.65 | 573.65 | ||
资产总计 | 35,677.38 | 35,677.38 | 38,062.07 | 2,384.70 | 6.68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岳评报字[2008]A002号)。
三、巨化集团公司拟作为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包括两宗土地,土地面积为334217.7平方米,经北京岳华中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土地总地价为6851.04万元。其中:宗地名称为合成氨厂主厂区(土地使用证号:衢州国用(2007)第2-255号)的土地面积为332782.7平方米,土地总地价为6822.05万元;宗地名称为供应科仓库(土地使用证号:衢州国用(2007)第2-252号)的土地面积为1435平方米,土地总地价为28.99万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巨化集团公司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的两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土地估价报告》([2007]岳华中天[评]字第28号)。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