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合格帐户和不合格账户界定
1、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
2、不合格账户的定义
不符合合格账户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等。
(1)身份不对应:是指资金账户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与关联的A 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注册的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不一致,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一个不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的A 股账户,也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不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的A 股账户。
(2)身份虚假:是指资金账户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虽然与关联的A 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注册的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一致,但A 股账户实际控制人并非该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注册资料中记载的持有人,包括机构以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个人以他人或机构名义开立的A 股账户。
(3)代理关系不规范:是指投资者委托他人代为签订委托交易协议书或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存取款等业务,但缺少有效授权委托书的A 股账户。
(4)资料不规范:是指存在账户关键信息不全、不准确,或关键凭证缺失等不规范情形的A 股账户。关键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关键凭证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其他不合格A 股账户指上述四种不合格A 股账户以外的不符合合格账户条件的A 股账户。
二、我公司已多次通过报纸、公司网站、营业场所、交易电话语音提示、网上交易登陆界面提示等方式发布了规范、限制不合格账户的相关公告,并于2007年10月8日起对不合格账户采取了限制转托管(撤销指定)、限制资金存取、限制买入证券等控制性措施。
根据监管部门账户清理总体部署,公司对没有前往营业部办理规范手续的账户已于2007年10月15日起报送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予以统一监管。
三、不合格账户限制措施时间安排
1、我公司将于2008年2月4日起,对不合格账户实施限制资金存取、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限制买入、限制卖出等控制性措施。
2、2008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对不合格账户采取"中止交易、另库存放",届时持有不合格账户的投资者将无法交易。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7月31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经我公司确认,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可撤销账户另库存管处理,恢复交易功能。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限期清空证券后,予以注销。
3、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在我公司开户营业部审核同意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如您在交易或资金存取款中受到限制,意味着您的账户可能为不合格账户,请速与开户营业部联系并前往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详细名单也可登录公司网站查询(www.casstock.com)。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机构投资者需由代理人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身份不对应、资金投入不明确、以他人名义开户或权属关系不明晰的客户,须出具能证明其本人和相关人身份、资金投入情况、资产权属关系等有效证明文件,涉及他人的须请被涉及人到场证明并出具承诺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3、我公司尽可能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公告内容,若客户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4、我公司少数客户资金帐户客户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与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帐户的客户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不一致,请这些客户尽快与营业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将作为不合格帐户对待,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详细名单可登录公司网站查询(www.casstock.com),也可见营业部公告。
账户规范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需要您的大力配合,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航天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上海曹杨路证券营业部帐户规范咨询电话:021-62445115
北京万柳中路证券营业部帐户规范咨询电话:010-8287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