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声明
2008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声 明
根据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1月7日在《南华早报》和《香港经济日报》上发布的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航空”)的声明,本公司已在声明所说的两周内,于2008年1月18日向东方航空董事会正式递交了《关于投资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航空”)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建议”)。为确保相关各方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建议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下周二(2008年1月22日)相关方的公告。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