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月18日上午10时在南昌市富豪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43,628,355股,占总股本的5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方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628,3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增加有关情况的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1,713,880股。
表决结果:同意1,713,8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杨映川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临2008-00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1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12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 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近日,公司接到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有关事项的沟通函》,因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此,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履行。
二、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08年2月4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2月4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南昌市富豪大酒店
3、会议议程: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1月30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代理人;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
以上人员请于2008年2月1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08年2月1日前公司收到时为准。
6、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30024
联系电话:(0791)8467843、8469749
传 真:(0791)8467843
联 系 人:刘定柏、张捷、董建喜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人( 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 股 数:
受 托人( 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二00八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