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在广大客户的理解与支持下,对我司原符合批量平移条件的银证转账合格账户已分步实施平移,第三方存管工作已基本完成。
目前,我司已与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等10家银行合作开通了第三方存管业务。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决定自2008年1月28日全面停止人民币传统银证转账业务,第三方存管模式下的银证转账将是您人民币资金存取的唯一途径。未办理第三方存管的投资者请于2008年1月28日前到我司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在2008年3月31日后,没有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的投资者,我司有权暂停其资金银证转账的“证券转银行”功能,并限制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请尚未签定《存管协议书》的第三方存管客户尽快到我司开户营业部签定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我司已于2007年11月26日在上证报封版刊登了《关于不合格账户清理及处置公告》,我司将于2008年1月21日起对不合格账户进行限制存取款,于2008年1月28日起进一步限制证券买入(含新股申购),于2008年1月30日起停止不合格账户的非现场交易(包括通过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方式的非现场证券买入和证券卖出),不合格账户客户如果要卖出证券,只能到开户营业部进行证券卖出等措施,如因账户存在不合格情况而被我司设置业务限制,请尽快与开户营业部取得联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否则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登记结算公司将于2008年5月1日对不合格账户采取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如您的账户属于不合格账户,请及时与开户营业部联系并办理相关规范手续。
如您在进行传统人民币银证转帐、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和帐户规范业务中遇到问题,请致电我司开户营业部、总部客户服务热线(0571-87782222),营销中心(0571-87782028),或者登陆我司网站(www.foundersc.com)或客户服务平台(www.96507.com.cn)查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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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