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荧光灯获出口免验证书
2008年0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浙江阳光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通知,批准公司生产的功率25W及以下的出口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免验,有效期自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浙江阳光表示,公司本次通过“出口免验”是继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之后的又一殊荣,公司成为中国照明行业首个荣获国家出口免验的企业。 “出口免验”的通过将使公司生产的功率25W及以下的出口镇流荧光灯产品免于支付产品出口的全部检验费用,预计2008年将减少约150万元,这将对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有一定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