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有限就投资于东方航空并与其结成战略伙伴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08-00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有限就投资于东方航空并
与其结成战略伙伴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1月18日收到主要股东之一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有限”)提交的《参股东方航空并与东方航空结成战略伙伴的建议》(“《中航建议》”),继中航有限于2008年1月7日的《南华早报》和《香港经济日报》上发布的公开声明之后,中航有限已经于2008年1月18日向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航空”)董事会提交了《中航建议》,建议拟由中航有限和/或其代表的有关方(“中航有限方面”)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每股H股不低于5.0港元的价格共同认购东方航空将发行的2,984,850,000 股H股。并且,无论上述参股建议是否或何时得以实施,中航有限方面都将努力促成本公司与东方航空在三个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包括配合东方航空在上海建立以东方航空为主体的枢纽运营体系、整合双方货运业务、双方开展广泛业务合作。
中航有限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之一,可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有利于本公司发展的建议。对于《中航建议》中涉及的本公司与东方航空开展业务合作的建议,本公司会认真考虑并将积极响应,视情况依法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程序。目前,本公司尚未就该等建议做出任何决定。
特此公告。
呈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