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湖北宜化今日公告表示,按照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2008年的生产销售计划,预计将使该公司2008年免予缴纳总额约为5600万元的增值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