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A1:市场
  • A2:股市
  • A3:金融
  • A4:金融机构
  • A5:基金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专栏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8:上证商学院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股民学校/高手博客
  • C8:地产投资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8 年 1 月 23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6版:时事·国内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6版:时事·国内
    “降”声一片 漫游费听证会结束
    农副产品价格水平将趋于稳定
    上海政协委员“预热”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近期将出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路演公告
    发改委:
    春耕备肥期间严控化肥出厂价
    李毅中:安全事故背后存在权钱交易
    融资打开新天地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政协委员“预热”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08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真龙
      ⊙本报记者 唐真龙

      

      在2008年上海“两会”召开之际,“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再度成为令人关注的话题。

      记者了解到,昨日,在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正式召开前夕,不少政协委员已开始就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预热”。

      

      国际金融中心“两条腿”走路

      “根据历史经验,建设国际性金融中心的道路或模式有两种。”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研究员、上海市政协委员郑韶表示。一种是“自然演进模式”,即由贸易、航运优先优势发展而带动、联动金融服务、金融产业发展以至形成区域性乃至国际性金融中心。另一种是政府推动模式,即政府为了参与分享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利益,带动本国经济增长而主动集中资源,优先促进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两种模式都有长短优劣。”对于上海加快建设国际性金融中心,郑韶建议应兼采两种模式的成功经验,并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作用和优势。

      

      浦东新区是突破口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首选之地在浦东新区。”民革上海市委研究室副主任潘敏表示。作为国务院批准的首家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浦东新区享有很多方面的优惠政策。潘敏认为,利用2008年实行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分布实施的方式将金融证券业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权限由市级下放给浦东新区政府,将有效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民革上海市委建议:首先,在浦东新区实施好税收注册地管理政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实施办法,针对浦东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操作办法,按照稳健原则,新注册企业实行新办法纳税。其次,进一步扩大所得税增量分配范围。在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以2006年财税收入为基础,对金融证券企业每年按10%或15%的增长率计算,仍按市区4:6分成的财政体制结算。增加的收入部分应视作企业所得税的增量部分,50%留在浦东,用于补充浦东扶持现代服务业的专项基金。另外,以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更加注重以产业为导向的财税政策。

      “这些措施将调动浦东积极性,并有效减轻浦东‘十一五’市政建设和世博配套建设的巨大资金压力,支持和推动浦东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潘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