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因此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着较大的影响。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采用统一收费标准,若相关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
2、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西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本公司和方兴公司未来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或者相关所得税政策调整导致所得税优惠幅度降低或取消优惠,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3、本公司2004年至2006年获得的财政补贴分别为8,985万元、7,808万元和12,649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58%、12.62%和11.39%。若该项补贴政策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净利润。
4、本公司目前运营的昌樟高速、温厚高速和九景高速所涉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之中,但公司已获得收费许可证并有权对该等高速公路的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因此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影响。控股公司和公司正加紧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手续。但公司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证之前,仍存在因政策原因造成办理时间延误或者增加额外的费用支出的风险。为保证公司合法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证,控股公司已出具承诺:全额承担今后因办理昌樟、温厚、九景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本公司名下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
5、截止2007年9月30日,控股股东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98%的股份。虽然本公司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控股公司仍可利用其控股股东身份行使投票权,从而影响本公司经营决策、人事管理及其他业务事宜。这将可能影响公司运作的独立性、降低公司的管理决策质量,如果控股公司作出有损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将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较大侵害。
6、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的影响。
7、分离交易可转债在我国资本市场属创新金融工具,公司债券和派送的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应充分考虑,如有需要,在投资前应咨询专业意见。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Ganyue Expressway CO.,LTD.
注册资本:1,167,667,479元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赣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铮
成立日期:1998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股票代码:600269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赣能大厦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
董事会秘书:熊长水
互联网址:http://www.jxexpressway.com
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公路、桥梁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收费、养护管理及公路、桥梁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附属设施的开发、经营;高等级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系统及其设备、交通配套设施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施工;交通工程咨询;苗圃和园林绿化;筑路材料加工和经营。
二、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2007 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3月28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07年3 月13日和2007年3 月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15号文核准。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即1,200万张。同时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获得公司派发的4.7份认股权证,即权证总量为5,640万份。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所附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认购人派发。
3、债券利率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0.8%—1.5%。
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4、债券期限
自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年,即2008年1月28日至2014年1月27日。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债券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
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面值加上最后一年的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债券。
6、债券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实施情况若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7、担保事项
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
9、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权证上市满12个月之日的前10个交易日、以及满24个月之日的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
10、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及其调整方式
本次发行所附每张权证的行权价格为20.88元,为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10%,以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将对本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
新行权价=原行权价×(除权日公司股票参考价/除权前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除权日公司股票参考价)。
当公司股票除息时,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以下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原行权价×(除息日公司股票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即每1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1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12、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2007年4月出具了大公报D【2007】046号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级。
(下转封十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