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陷“整改漩涡”中的*ST威达再现蹊跷交易。
*ST威达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与宜兴市星宇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就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渊实业”) 18.18%的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投资成本为基础作价2000万元出售该公司18.18%的股权。
记者发现,这已是*ST威达在短短半个月之内第二次拟转让广渊实业股权,另一个不能忽视的细节是,公司本次转让协议的签订与上次宣布终止转让仅仅相隔两天。
1月8日,*ST威达与深圳市福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春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后者出资2000万收购广渊实业的18.18%股权。但由于福春投资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且存在重大诉讼问题,*ST威达在1月22日公告宣布终止该项股权转让。如今,公司再次执意出售该公司股权,在这股权转让反复的背后究竟存在何种玄机呢?
从*ST威达先前公告中可以看到,公司将上次股权转让失败的责任皆归于受让方福春投资,但令人感到疑惑的是,*ST威达为何在签订转让协议前未发现受让方在款项支付方面存在问题并且存在诉讼隐患呢?
对于上述疑问,*ST威达董秘办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他表示,公司是在签署协议后才发现转让“隐患”的,公司因此认为本次交易存在风险遂提出中止交易。
但记者发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原没有公司表述的那样简单。就在公司1月8日签署出售广渊实业股权协议的前4天,其还曾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ST威达拟将参股子公司甘肃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土地”)18.80%的股权以1920万元转让给后者。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整合经营业务,防范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这是*ST威达就为何实施这两次股权转让事宜所做的表述,但在公司当前“整改”的大背景下,上述理由都已显得苍白。
因公司2006年年报中涉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交易真实性问题”、“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问题”等诸多问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遂于2007年9月向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公司立即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但由于*ST威达未能在此后股票停牌的2个月期间完成整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07年12月17日复牌,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同时,若在恢复交易日起2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而若在暂停上市2个月后还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而时至今日,*ST威达仍未对外披露其整改报告,但其距离公司暂停上市却仅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其相关“整改动作”也便不得不加速起来。
记者注意到,公司本月拟转让的上述两家子公司都是有关整改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公司。证监局在报告指出,通过检查发现,*ST威达未按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家公司资产进行详细的减值测试,进而对公司2006年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将两家子公司股权转让折现,*ST威达便不再持有相关股权,那么两子公司先前所涉及的资产减值测试问题也由此变的模棱两可,这对目前处于整改状态的*ST威达来讲显然是有利的。”一位接近*ST威达的注册会计师对此分析称。
如此看来,在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的预期之下,*ST威达对广渊实业股权的执意转让也就变的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