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通信”)和广州市美好境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投资”)转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辽渔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远洋渔业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远洋国际”)持有的本公司合计50,814,306股股权已于2008年1月18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其中辽渔集团持有的30,488,584股国有股过户到番禺通信名下,辽渔集团及远洋国际持有的合计20,325,722股股权过户到美好投资名下。
本次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前四名股东情况如下: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648,594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番禺通信持有本公司30,488,584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美好投资持有本公司20,325,722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辽渔集团持有本公司8,000,000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3.84%,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8-012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法人股轮候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诉浙江通普无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邓龙龙、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三案(案号:(2006)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287-2、3284-2、3283-2号),因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曾于2007年1月22日至2008年1月21日轮候冻结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新公司,本公司第五大股东)持有的我公司62,245,800股社会法人股。现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以上轮候冻结到期,继续对以上股权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 年1月22日至2008年7月21日。
因新太新公司所持我公司62,245,800股社会法人股中的56,648,594股已于2007年12月10日被司法拍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12月20日发出裁定书(详见公司2007年12月22日发布的2007-113号公告),并于2007年12月25日根据上证股转确字(2007)第1704号划转至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详见公司2007年12月27日发布的2007-115号公告),因此以上轮候冻结只能冻结目前新太新公司名下的5,597,280股社会法人股。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8-013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辽渔集团股权转让过户已完成。
※经向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咨询得到回复,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08年1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价格触及跌幅限制,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转让股权一事已完成过户,详情请查看公司2008-011号公告。
经向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咨询得到回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达成与该事项有关的书面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