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熊国保因病未出席董事会,授权董事涂小林代为出席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肖建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肖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育德先生和熊国保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肖建国 委员:张育德、熊国保、唐杰民、盛寿日。
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吴照云 委员: 肖建国、张育德、张燃、盛寿日。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袁细寿 委员: 吴照云、胡格今、张燃、涂小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 张燃 委员: 吴照云、袁细寿、陈文荣、熊国保。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张育德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涂小林先生、唐杰民先生、韩炳华先生、江永科先生、邬冬宝先生、肖加凤先生、钟先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附简历)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赵红旗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徐福保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附简历)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续贷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续贷1490万元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二年。该子公司于2007年1月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90万元,我公司为该项贷款已提供担保,并经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內容详见同日昌九生化临2008—004号《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周转,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短期信用品种贷款1000万元。我公司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二年。
具体內容详见同日昌九生化临2008—004号《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简历:
张育德,50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氨厂生产计划科调度室科员,江西省石油化工厅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江西省石化审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西省石化国资经营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涂小林,44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分厂副厂长、生产技术处处长、总经理助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杰民,45岁,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江西赣北化工厂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工程科工程师、科技开发处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韩炳华,53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运输公司副经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永科,53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调室调度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分厂厂长、生产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邬冬宝,53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供应处处长、江西昌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加凤,44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仪表车间技术员、技术改造部工程师、仪表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钟先平,42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氨厂生产科科长、生产技术处处长、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氨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浩,42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生产部副部长、江西昌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赵红旗,41岁,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计算机中心技术员、人教处科员、江西昌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徐福保,38岁,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科员,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08—003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并于2008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宋心怡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审议通过选举宋心怡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08-00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2490万人民币;
由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4020万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关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该子公司于2007年1月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490万元,我公司为该项贷款已提供担保,并经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该子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续贷1490万元,我公司同意为该项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二年。
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周转,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短期信用品种贷款1000万元。我公司同意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一年,同时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二年。
(二)被担保人“昌九农科”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8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街204号;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需要报经审批的除外)的生产、开发、自销。
6、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宝中;
截止2007年9月底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7487万元,负债总额为93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99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1165万元;2007年1-9月净利润14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34%。(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昌九农科”向农业银行南昌叠山支行续贷1490万元提供担保:
为“昌九农科”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短期信用品种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249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昌九农科”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2490万元;
反担保期限:二年。
(四) 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认为:“昌九农科”作为公司控股54.55%子公司,已成为公司做大做强丙烯酰胺产品的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利润增长点。现因其流动资金周转,因此本公司同意为其向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燃、吴照云、盛寿日、袁细寿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两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两担保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4020万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的累计金额为13570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4.16%,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金额为45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昌九农科”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2、“昌九农科”200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为“昌九农科”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