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公告
2008年0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08-00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8)海中法民二初字第15号)。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就公司向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制药”)在该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提起诉讼,海口市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已受理此案。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
住所:海口市国贸路建行大厦A座
诉讼的依据和请求
公司为长安制药在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的借款35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因长安制药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为此原告向海口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长安制药归还本金3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公司与长安制药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现正在和长安制药联系沟通,全力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案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2008)海中法民二初字第15号)
2、举证通知书((2008)海中法民二初字第15号)
3、民事起诉状
4、传票((2008)海中法民二初字第15号)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