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23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C座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岳慧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579,194,925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92人,代表股份255,261,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51,060,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89人,代表股份4,201,494股,占总公司总股本的0.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242,77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反对539,05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1%;弃权479,699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480,76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670,15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1,110,613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53,463,36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反对621,20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弃权1,176,963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6%。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53,406,16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7%;反对649,90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5%;弃权1,205,463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8%。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53,410,06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7%;反对646,00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5%;弃权1,205,463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及高管人员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253,007,36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2%;反对1,504,15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9%;弃权750,012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9%。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53,387,16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7%;反对663,60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弃权1,210,763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7%。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王宏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3日